余姚审计中心新一年工作要求
2017年3月7日,余姚审计中心召开全体入围造价咨询企业座谈会,余姚审计局副局长、审计中心主任黄琼筱、副主任罗初明、周明辉、各科室科长参加座谈讨论,对2017年审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。
一、审计时间
1、催收资料:收到资料5天内反馈资料完整性,并出具《催交函》。
2、勤沟通:审计中遇到项目中止、施工单位不配合不核对,及时于审计中心跟踪人员沟通,至少一个月沟通一次。
3、初稿时间:按照审计中心任务单的1/2时间完成审核初稿。
4、扣审计费:按照审计中心任务单时间节点完成工作。每延误一天扣2%的基本费(其中最前面的20天,要扣分不扣费用),延误70天以上扣完基本费。
5、收回项目:审计延误70天以上,收回委托项目,停止委托。
二、审计人员
1、审核人员变更:书面向审计中心跟踪人员联系并报备书面变更申请。
2、造价员无法转入怎么办?凭养老关系、劳动合同、原造价员证,向审计中心报备。
三、注意审核依据的变化
余姚政府投资项目,近三年发过《余姚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》等二个重要文件,这些项目最近会送审,没有按规定审批的变更联系单不能作为审核依据,这一点要特别注意。
四、第三方检测
所谓第三方检测就是复审,审计中心鼓励各中介机构提供好的范本,将进行规范,欢迎大家提出好的建议。
五、其他事项
1、专人签订合同:每个工程都要订立《造价咨询合同》,但不能由主审工程师与审计中心签订咨询合同,中介机构要指定专职人员与审计中心签订合同。
2、审计台帐:审核的核对阶段,要做好审计台帐记录,表明核对了什么内容,要有施工单位、建设单位签字。目的是可以事后追溯过程,免除审计时间拖延的责任。现在人大代表向审计中心提出的意见只有一个“审计延期太严重”。
3、案例分析:鼓励中介机构写《案例分析和审计信息》,要求每个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都要写,审计中心在评比时给予加分。
4、扣分扣费:对于2016年1月1日后委托的项目,拖延审计时间的项目,按规定要扣分,最多扣20分,还要扣审计基本费,今年手下不留情了。给各中介机构一个机会,3月底前可以向审计中心跟踪人员补充书面延期资料,书面延期证明资料需要由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签字才有效。
2017年3月7日